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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录于2007-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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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觉起来已经是午后,突然感到颈椎痛、眼鼻痛、头痛、胃痛。立刻吃了两粒芬必得,收效甚微。又服了两颗散利痛,症状缓解。部门晚上尾牙,喝了几杯红酒,双颊绯红,全身通透。觉得不尽兴,回到家又喝了一扎轩尼诗兑脉动,手脚温热,便不畏惧今晚摄氏零下的寒冬。
边喝边在QQ上问闺秘小龙,“每天这样,算不算酗酒”。他说“算的”。我说,“不喝,这个冬天貌似过不去。”他问“为啥?”我答非所问,“要不要酒?”
此时,很想找个自己喜欢的男人坐下来陪我喝喝谈谈。“喝酒的感觉很好,脑里塞住可以打通。”抑或,一定要想办法让自己释放——在这个环境中,憋死人的事太多……
回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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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的冬天,一直阴霾着,不知千里之外的北京,是否也是如此。车子路过人民广场前的喷水池,周边的建筑灯火璀璨。此时此刻,这座再无新鲜感的城市,是洗尽铅华的孑然。
早已习惯在某一处点燃一根烟,在某一处弹落烟灰,在某一刻灭掉烟蒂……不经意间看到自己不经意翘起的兰花指,突然笑了起来。便想:我能忘记一个人,却忘不掉一个垃圾桶的位置;我能忘记一段哀伤,却记不起一个快乐的午夜;我能忘记一处风景,却忘不掉一处残垣;我能忘记一个冬天,却记不起被谁拥抱在怀里的雨季。
要成为这样的人就要不幸福,但是,有另外的补偿。
一篇博客,从上海写到北京;从北京写到香港;从上机写到落地;从《非诚勿扰》上映写到《梅兰芳》下片;从2008年写到2009年。再次打开,我看“我”非我,于是放弃;又因这个冬季手心从未感到温热,于是放弃;再因工作从未间断过,或日趋将我掏空,于是放弃。总而言之,有千百个理由可以让我放弃;换而言之,也许是想得东西太多了……
我喜欢在机场行李托运处等那只箱子的感觉。看见它出现在眼前,便倍感心安。它陪我去过寒流来袭的北京;安静的躺在从深圳过境香港的渡轮;亦曾被我遗忘在巴黎戴高乐机场;随我一同迷失在威尼斯阡陌的小径……想来,并不是因为很闲,才从一座城市飞到另一座城市,而是因为那里有些问题要你解惑,你才想再次飞赴那里。有时,想开了,自然会拖着箱子回来;有时,想不开,箱子便静静的躺在房间一角。
我记得我的初恋男友常常提起北京,他说他曾在北京“混”过。在那里,钞票这东西不是论张儿的,拿出来都是成捆儿的。我记得我的性伴常常怀念北京,他说他曾在北京“闯”过。在那里,爱情这玩意儿似干柴烈火,碰上就燃。
那已经是很多年的事情了,恐怕那时的北京还民风淳朴,而现在,一群群东北的小伙儿涌入北京,操着乡音,出没在声色场所。后来我才知道,我的初恋男友曾经也是干这个的。
我并不是与生俱来对北京有好感,不然我也不会选择上海。对北京的好感始于去年12月初我的一次差旅。恰巧奥总和他家大奶在,把北京最好的一面全都展现给我看。宽敞的街道,繁华的CBD,高楼平地起,纸屑不落地,加之地界儿大,显得广袤人稀。一个奥运会,让北京突然变得敞敞亮亮。气派这个词不足以,相比起来,上海就显得有些小家子气了。
北京就像个带环儿的妇女,虽然奥总和张大奶用口述、肢体等方式绘声绘色的解释和描绘过东三环、北二环的样子,可我至今都没搞清北京的环儿是怎样的全景——即使我站在北京地图前面仔细研究——我像这个硕大母体中一颗活跃的精子,自始至终找不到方向。
酒吧文化最能体现一个城市的特色。北京有个著名的酒吧,叫目的地。慕名而去的非常多。据张大奶介绍说,目的地以前很小,后来扩建了,由原来的一层变成了两层。这个酒吧不是敞开式的,而是一个房间一个房间的。二楼灯光太亮,不易搞破鞋;一楼灯光暧昧,较易勾三搭四。张大奶很有爱心的给这些房间逐一起了名字:此厅为装逼区;此厅为聊High区;过道是站街区;向左看是壁花区;最里侧的是国际区。“还没到12点,12点之后楼梯都占满了人。”大奶提醒我。烟视媚行。
张大奶带我游走一圈后,我发现这里的人非常友善,许是来自五湖四海的缘故,所以很乐意示好及与人聊天。北京就是这点好,这座城市对外地人特包容,外地人在这座城市也特从容。奥总说,“北京当年也就40万人,发展到现在1400万人,哪儿来的这么些人呀。肯定不是北京人自己造的。”所以,奥总喜欢章子怡,“她呀,就是个地道的北京妞儿!”
这种四海之内皆兄弟的气氛会让你很快融入这个环境,投入“北京人”这个角色中,甚至讲话偶尔也会不知不觉的带出几句“儿话音”。眼前人喝的实实在在,旁观者希望尽兴而欢,这种感觉是在上海绝对不可能有的,上海人始终不能放下那股子“端着”劲儿。
上海的酒吧是敞开式的,如果赐名的话:一个装逼区就可以搞定(当然,我也是上海酒吧装逼大军中的一分子),但是在北京我可不能端。吻,可以;摸,可以;抱,可以;带回家,没问题。46在MSN上嫌弃的警告说,“别去北京丢阿拉上海人脸,跟没性交过一样。”智慧颇有感触的跟了句,“北京不像上海,稳定的感情特别多。哎,要不是某些原因,我现在早已身在北京了。”肖妈妈极力劝我不要再与上海“抗战”下去,“女儿啊,妈如果现在是你这个岁数,毅然决然就奔向北京了。做媒体还得是北京呀。妈打算明年去北京做经纪了。可……妈又舍不得我的妈呀!”一起采访的同行说,“北京多好呀,你一东北人跑上海干嘛呀?”
我记得那天是周五,酒吧人不算多。放眼望去,12点方向、6点方向、2点方向——三张上海老脸映入眼帘。12点方向向我鞠躬:“S姐好。”6点方向的搂着我的腰:“要我说,还是咱上海好玩。”2点方向的上前敬酒:“你可真能混呢……”
大奶去舞池蹦达,我一个人留守。旁边一个男孩笑着向我举杯,我大方的向他示意。他介绍说,“我重庆人,但来自上海……北京太好了,真的。”他傻笑着,将杯中酒一饮而尽。他问我哪里人,我立刻自豪的告诉伊:“东北。”
大奶例假来了,去洗手间换卫生巾,我在门口等伊。一男孩走上前问我借火。聊了两句,伊便把嘴巴凑了上来。当他把舌头伸出来的时候,我尖叫着“大奶!大奶”。大奶见怪不怪的说,“你从了他就是了。”此时此刻的大奶,摇曳多姿,光芒万丈。我怯怯的回头望向那个有点醉意的男孩,旋即迅速的别过头去牵大奶的手。
我想:许是这座城市太大了,单身或者没有好朋友都不行。
周六,入夜,继续着杯酒人生。酒之于我,偶尔打算来借酒消愁,偶尔则希望借酒乱性……
上面的字,写于北京崇文门,不足以言尽我在北京生活的一个星期。至今,我仍念念不忘“目的地”酒吧长岛冰茶的口感——虽然烂醉让我误了一班飞机;弄丢了奥总的购车凭证;在酒店公寓门口吐得一塌糊涂。但在药力最后散尽前,我配合着北京的天光,在摄氏29度的房间里把自己脱得精光。我站在一面硕大的落地窗前,一张北京地图在眼前如画卷般铺开……我想,一座城市只是取悦少数偏执狂和恋旧者。无论是人生还是感情,就这样固定下来,如同银幕上最后映出的那雪白耀眼的“完”。
其实,这段文字在最后还有一段。
有新的可能吗?我希望有,但看来不会。今年我27岁,在上海整7年。人说,7年之痒,可重新开始对我来说不容易……
尾声:
记得大一那年,我曾看过一部叫《北京故事》的网络小说。
1987年7月,16岁的蓝宇把初夜卖给了27岁的陈悍东,从此就把灵魂都供奉给了这个老北京的纨绔子弟。
人与城市的关系,何尝不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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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断的尘缘在这里唏嘘延续……不话不言还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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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他们8周年纪念日——一个来自武汉,一个生于宁波——你想要不变心的情人,还是永远不老的青春?11月30日,我在长安街上荡——你想先得到一个祝福,还是先给予一个感谢?
北京一夜,三男一床;留下许多精,留下些许情——你想要更伟大的不朽,还是一个瞬间成永恒?
如果有一件事是重要的……谢谢奥总、千千、橘子、小精子,以及DES那些吻下来,豁出去的甲乙丙丁。
华灯尚未灭。再见,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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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以纪念时间用旧的青春
此时,是上海的冬天;此刻,却未到最冷的时节。幸福大抵来自对天气的预判——天阴,有雨。随身携伞,有备无患。
冬天,有种独特的味道,很难用文字来形容。北方的冬天,像一件雪白而空荡的衬衫;南方的冬天,像是对苦难与天意的拷问——尤其是当胃空空如也的时候,饥寒交迫之感格外难捱。
回忆此盛夏,她认识了一个有妇之夫,大抵已有半年光景,从此“一叶障目,不见森林”。一个雨天,我为自己准备了更多的香烟,听她娓娓道来她和他的故事。
男人要考博,他的妻子对此很有意见,不理解男人已然一把年纪,为什么还要拼命。过过家庭生活,何乐而不为?两情最难纠结时,男人很苦恼,于是和他妻子商量,如果真的受不了,暂且先回娘家住一段时间,他可以把自己的母亲叫来,陪他度过考博前的最后半月。妻子很听话,次日便带着HR回娘家去了。
男人没有急于把他的母亲叫来,而是叫了她来陪。此前,她已许久没有跟人在一起生活的经验。于她而言,这是一种性格障碍。男人知道她有“走走、停停、碎碎念”的毛病,也不为难她,只要求在这“紧要关头”陪他五天,她也便答应了。从此,一分钟的热血,却换来了另外一种人生。
每天,她除了上班,还要给男人准备晚饭和次日的早餐。到了傍晚,就会收到男人的消息,迫不及待的追问她何时回来。
男人每晚7点到11点半都会关上房门看书,而她一到家也不得闲,给男人热饭,整理房间,看肥皂剧,甚至破天荒重返她三年不入的厨房。有时,她的脸色真的很难看,但他觉得生活本该如此。于是,她也不抱怨,渐渐开始在重复中麻木。她说,还好只是五天,不然……迟早有一天会让她感觉他们是在麻木中重复。
有一晚,她依偎在他怀里,谈到了他的妻子。他说,“她其实还是很懂事的,也很单纯,这也是我特别喜欢她的原因……”当男人反应过来时,她早已翻了个身。他立刻扑上去,在她耳边轻声说,“我爱的是你。”然后,他平躺下来,握住她的左手——这是他们惯用的睡姿。而她,无论心里多气,醒来的时候,都会发现自己睡在他的怀里。她说,“就像一种本能。至于其他时间,也只有失落的份儿。”
我佩服他——他就如此横亘在两个女人中间。也佩服她——非要心字成灰,或阴阳两隔才肯罢手。
最好的时光,总是以爱的名义去偿还;所谓青春,总是少不了另一个人去陪伴。
我年轻的时候,每次分手都赌气的想马上嫁掉,或臆想着自己一死了之,好使对方伤心怀念,后悔莫及。最后却发现,自己根本没办法顺利的嫁出去,而对方也根本不在乎你的死活,或对这些幼稚的举动干脆熟视无睹。如今老了……哦,不,我宁肯说“如今成熟了”。
如今成熟了,于人于己,安慰的话说了很多,但最重要的是:人要选择自己所能承受的——想来,半是同情,半是自嘲。
是以纪念我的大学生涯,及即将北上的同桌
也许是因为她来自大城市的缘故,她的出现,让小城大学的女孩儿顿显平庸。于是,有些男生视之为尤物,迎面而来,眼睛停留在她坚挺的双峰;有些男生假装熟视无睹,却不忍掉头,目光不移她浑圆的屁股。
八卦总能填充百无聊赖的校园生活。有人说,她曾和体育系的某男有过短暂的相好。她为他堕过胎,为他割过脉,但最终还是没能留住他的人;还有人说,她经常被系里的辅导员叫进办公室,但凡她进去,大门总是被反锁。有好事之徒曾去偷听,言之凿凿里面有男女在苟合。
传言愈演愈烈,她却假装什么都没发生,每天照旧形单影只的出现在图书馆、食堂或自习室。有一天,她突然从小城消失了。有人说她休学了;有人说她出国了;有人说她被开除了;还有人说,她与人私奔了。
一年后,我却在上海的高校遇到了她。她骑着一辆二手自行车,从我眼前飞驰而过。我终于知道,她原来只是借读到另外一所学校。而她大学毕业后的生活,依旧是我所听说——她留在了这座城市,在一所中学教书。她有一个男人,这个男人跟她来自同一个城市,据说是做IT的。从相识到相知,两个人的爱情故事大抵与旁人无异,而感情的升华,自然少不了生活的五味杂陈——他们之间曾起过争执,分分合合几许,但最终彼此珍惜,并相互依靠又无助的生活在华中地区这座最繁华的城市。
听说,他们明年要结婚了;听说,在一次独缺她的同学聚会上,有人称她为小城大学02届的校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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