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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果类别:
文化.社会
收录于2007-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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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法】卡特里娜·萨雷丝(巴黎第十大学教授)
译者:张平 韩梅
出版:1992年法文版,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9月中文版
作者截取的是公元1世纪——相当于中国东汉前期那段时期——初期的罗马帝国社会,描写那个世纪的人在写些什么、如何在写以及那时的人们读写什么又如何在读。
作者在书后附了一张载有206个名字的这个世纪的作家名录,其中25位作家的部分作品流传至今。
和中国类似的研究作品不同的是,这本书首先着眼于谁在那里读书?她的结论是:城市上层(贵族、骑士、富商),被解放的奴隶,以及有文化的奴隶(希腊人)是主要的读者。
而广大的城市平民,作为故事、演说的听众,是间接的读者。大众朗读,是罗马的风气,起源于凯撒时代的富商阿西纽斯·波里翁。朗读在公共或私人剧场、音乐堂进行,有专门的策划人、组织者,要雇佣发小广告的、叫好和起哄的人(P69)。这是1世纪特有的风景。
谁在写?根据作者的分析,206位作家中,已知有77位是议员等级的贵族,22位是骑士,作者由此推论上层阶层是主要的作家来源。(P25)
写什么?按照作者的统计,已知的87部作品是诗歌,55部是技术性作品,49部论辩/演讲书,37部史书。(P26)
在怎样的环境下写作?在这个帝制初期时代,已经有了严格的言论管制法律。小普林尼在《图拉真颂》里说:“‘危害王权罪’是‘给无罪的人定罪’的唯一罪名。”(P35)塔西佗认为第一位皇帝奥古斯都将批评社会名流的卡修斯判处流放是第一个坏榜样,而25年被判决的史学家克雷穆提乌斯·高尔杜斯仅仅因为称赞刺杀凯撒的布鲁图是“最后的罗马人”,是提比略皇帝开创的恶例。(P36)
罗马焚书的历史也很悠久:公元前18年,罗马元老院下令集中烧毁毕达哥拉斯学派的著作;公元12年奥古斯都下令焚烧卡修斯和拉比纽斯作品。(P37)
最危险的作品:史学,文学(讽刺容易涉及诽谤),诗歌较为保险。
写作的人自然会抱成团——出现了很多的文学团体,还有培养诗人的学校。仿照希腊的习俗,还定期举行文学诗歌的竞赛。连参赛者的服装都是希腊风的。(P106)
发行作品的书商,公元前1世纪已经形成。书店卖书,书商买作品复制(雇人抄写成书)。纸莎草纸有6个等级(P126),最贵的、质量最好的是羊皮纸。豪华本书籍20个银币=5亩小麦价格=1个月的口粮钱;普及本书籍4个银币=1周的口粮钱。(P126)
版权?发达的古罗马法里还丝毫没有这个概念。法学家盖尤斯说:“别人写的东西,不论使用纸莎草纸还是用羊皮纸出版出来都是我的书,因为文字是写在卷纸或羊皮纸上的。”好像将文字作为纸张的“添附物”,因此仅仅需要支付一点点稿酬就行,“所以我要是不付稿酬就想得到这些书,我的要求会因被认为是欺骗而遭到拒绝”。但是奇怪的是,这位法学家同时又断言,“如果有人在属于我的一块木板上作了一幅画,就是另一回事了,木板属于图画的所有者”。(P129)在这样的法律下,作家能够得到的主要是荣誉,有名望的才能从书商那里得到一定的稿酬。
和中国最不相同的地方,就是公共图书馆。这也是来自于希腊的传统。皮西特拉特(通译庇西特拉图,雅典僭主)在公元前6世纪创办了第一个图书馆。公元前290年建成的亚历山大图书馆,有70万册藏书。罗马第一个公共图书馆创办于公元前39年,也是那个阿西纽斯·波里翁富商,就建在元老院对面。1世纪的几个皇帝都建设了图书馆,世纪初有7座,300年后有28座。(P136)每个图书馆大概藏书1-3万册。任何人可以免费阅览及借阅,图书按照字母序列摆放,或者按照作家摆放,以作家的雕像标志位置。(P138)帝国的外省城市大多也都有这样的图书馆。
刊载于《文景》51期2008年12月
上个月传来了瞿同祖先生去世的消息,哀痛之余,再次拜读瞿先生的名著《清代地方政府》,又有新的感触。
记得第一次听说瞿同祖先生,是在杨廷福先生家里。那是杨先生参加了米兰中国法制史国际研讨会回到上海,我和一个同学前往拜访,杨先生说起,这次会议只请了两位中国大陆的学者,另一位瞿同祖先生因病未能成行。不久就在书店看到了瞿同祖先生《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当时作为考研的最重要的参考书,圈圈点点画画的看了好几遍。除了专业的感悟外,最大的感叹就是瞿先生那种磊落的风骨,在这本初版于1947年、再版于1981年的著作中,他没有修改原来的内容来迎合当时的学术“主流”,比如仍然保留传统的“阶级”定义,仍然坚持传统的“封建”概念,也没有在任何地方显示出接受从苏联传过来的法律“性质”的定义。
瞿先生另外一本名著,以英文写作出版的《清代地方政府》,1962年由哈佛大学出版社出版。我知道这本书,是在80年代中期阅读《剑桥中国晚清史》时,看到由费正清写的该书导言“旧秩序”有关“行政”的那部分,引用的第一本参考书就是《清代地方政府》。只是一直无从看到这本名著。90年代初自己开始陆续写一些明清基层司法制度的书,没有能够找到这本书作为参考,深为憾事。自己有关明清基层政府的《帝国缩影》(学林出版社)一书在1999年出版的时候,自己心中颇为忐忑。当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在1998年出版了《瞿同祖法学论著集》,其中部分翻译了《清代地方政府》,等我看到时,《帝国缩影》已经付印,赶紧翻阅了一下,知道自己所言,竟然大多和瞿先生观点相近,至少可以断定没有重大错讹,暗自庆幸不已。2003年,《清代地方政府》的中文本终于由法律出版社出版。课余之时,先翻看了一遍,不过也同样由于交稿在前,《帝国缩影》改编的直排繁体字版(《衙门开幕》台湾实学社2004年)仍然没有能够参考《清代地方政府》。
如果说,前两次翻阅的目的主要在于参考与借鉴,那么在瞿先生去世后的一个月里,再拜读这本名著,就完全是一种学习与领悟的过程。
《清代地方政府》从清代地方基层政府的构成开始入手,首先根据清朝的法律制度所规定地方政府组成结构,然后逐一介绍清代地方政府的人员构成。依据的资料主要是清朝的法规大全《大清会典事例》,以及大量的官箴、笔记之类的材料,列出统计的数据表格。重点介绍了清代地方基层政府中的官员、书吏(政府办事职员)、衙役(政府勤杂执役人员)、幕友(长官聘请的私人顾问)、长随(长官私人雇佣的侍从)这五个集团。然后按照司法、征税、其他行政的顺序,介绍了清代地方政府的最重要的几类政务。
《清代地方政府》最后一章最有特点,瞿先生在此专门考察了士绅集团和地方行政的关系。士绅集团发挥影响力的途径一是利用本身在地方民众中的声望,来进行社会协调工作,比如组织公共工程、教育活动、保甲治安、民团团练;另一个途径则是利用各自在官场上的关系圈子,来对地方官施政发生影响。但他并不接受一些西方学者简单的将士绅集团等同于地方利益集团代表、实现某种程度上“地方自治”的观点,而是特意将“士绅”划分为已有官员身份的“官绅”、仅有科举功名的“学绅”,认为前者处在权力的中心,而后者处在权力的边缘。并且指出士绅集团首先考虑的是自己的利益,只有在地方共同利益受到巨大威胁时,才会在不损害本身利益这一前提下,代表地区共同利益在官民之间进行调停。瞿先生并且用了很大的篇幅,评述士绅集团利用自己的特权地位合法或违法来为自己谋取利益的途径。
在本书的最后结论部分,瞿同祖先生以严密的逻辑逐步推进,证明清代地方政府是中央集权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司法、财政等等方面,都缺乏自主的权力。而且必须服从极其严密的法律制度,服从是地方官员的“终极目标”。但是朝廷的法律制度越是细密,倒越是造成地方官员应付的手段,它们是依靠长久以来的惯例在进行统治,地方成规和法律重合,是地方政府缺乏任何主动性的原因。
另外,瞿先生指出清代的地方政府是一个“一人政府”,除了地方长官(知县、知州)以外,其他的辅助官员都只起到极具局限性的作用。“正印官”、“正堂”一人控制着书吏、衙役、幕友、长随这四个集团;而其中的幕友、长随,又是长官个人组织的、向其个人效忠私人集团,用来平抑作为正式公共机构组成部分的书吏、衙役集团。恰如帝国统治的最高峰是皇帝专权的“一人朝廷”、皇帝总是利用“大内”里身边的工作班子来执掌决策权力相对称,在帝国统治的最底层,也是这样的“一人政府”、以私人关系组成的工作班子在贯彻着朝廷的统治。
瞿先生进一步剖析,这样的现象是否足以否定马克斯·韦伯的结论:政府中存在非正规的私人关系,是政府工作效率的大敌。他认为,长官私人聘请的幕友,是作为行政专家在发挥作用。而且以自己的私人集团在监督衙门里的职能集团(书吏、衙役),倒是发挥统治效率的最重要因素。
在本书中,对于书吏、衙役、长随三个集团的评价最低,几乎都是在简单的介绍了其基本职能后,就立即转而评述其在地方行政中的种种作弊手段,及其地方社会生活中的负面影响。在本书的结论部分,瞿先生剖析了这三个集团的“反常行为”原因,认为“主要是文化价值与社会地位不协调的结果”。这三种人被法律限定了提升社会地位的途径(衙役被法律认定为贱民,书吏难以提升为官员,长随不得参加科举或捐官),只能通过非法的途径去谋取他“想往的价值——金钱酬偿、腾达机会”,而且“易于获得便利,又易逃避追究”,当然就将越轨行为作为自己行为主要取向。但是瞿先生笔锋一转,又以着重号标明:“政府和公众看作越轨或腐败的行径,也许被看作在遵循行业性约定俗成的行为规范(行规)而已。”
结论中再次否定所谓士绅在清代领导“地方自治”的说法,强调士绅是唯一的社会压力集团,但是士绅的利益是和其他的社会集团的利益时常冲突的,“这一事实又与自治不相容,因为自治要求社会利益作为一个整体被代表”。他们和官员是同一个政治秩序下的两个集团,瓜分着帝国的地方权力。
最后瞿先生一语点穿了清代地方政治陈陈相因、永无改革的关键:“所有这些集团,都在现行体制下获得了最大的回报,唯一的例外是普通百姓。”他们有冲突,但没有兴趣改变现状,形成了外国观察家惊讶不已的清代“社会和政治秩序中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只有当民众的不满上升到了暴动的程度时,“稳定”与“持续”就被动乱和破坏所代替。
真正意义上的经典性的学术著作,并不是仅仅给了读者一些个完美的结论,而是能够激发读者去思考、去扩展这些结论。《清代地方政府》就是这样的著作。它能够促使读者去进一步设想:为什么在一个很长的历史时期中,一个个“一人政府”能够有效的统治幅员辽阔的帝国各个基层单位?在冷兵器时代,基层官府指挥的几十个士兵手里的长矛弓箭,和几十万民众群众手中的锄头镰刀相比,并没有什么威慑的优势,获取最大回报的几个既得利益集团为什么并没有引发民众经常性的暴动?这些既得利益集团为什么能够被民众所容忍?还是因为他们代表的这个帝国体制里有着使社会其他成员有着认同其统治的机制?朝廷为什么能够容忍基层官府的一人“独裁”?互不信任的“公”性质衙门职能机构与“私”性质长官工作班子为什么能够相安无事?为什么清朝设置了如此低水平、而又毫无自主能力的地方基层财政?自行“创收”的衙门重重勒索,为什么会形成相对稳定的惯例“陋规”?……这些都是值得后人不断深入探讨,寻找现象后面的规律。
瞿先生是系统掌握社会学理论的学者,他的理论功底融会贯通于他的著作之中,并不滥用学术专有名词,也没有掉书袋式的引用名人名言来显摆。他的叙述、他的归纳、他的提示,都是他的观点的简明扼要的说明。他运用理论的分析,但不拘泥于原有理论的结论,更不削足适履的将史实拼凑到理论的框架里去充当填料。他在本书中运用了社会冲突、压力集团分析、功能主义等等理论,但毫不拘泥于一家一说。比如在对于士绅利益集团的分析中,他对利益做了扩大解释,除了经济利益外,得到社会尊重、能够得到法律的特别保护的特权地位,是在清代社会中更重要的利益。
《清代地方政府》给清代基层政治研究奠定了一个基础,从21世纪初叶的今天来看,不仅它的学术结论丝毫没有过时,而且它的研究方法、它显示出的扎实的学风,也是今天的学者需要认真继承的。我想这本名著会随着时间的推移,非但永远不会过时,还将被后人不断研读、不断发掘。
网络上在传一个《美国教授:中国的研究生基本靠自学成材》 的贴http://yantan.org/bbs/thread-88216-1-1.html。
不知是否是中国人假借了美国佬的口吻在那里说事,说得还是有道理的。
这些现象的背后原因应该是体制为首要原因,其次才是文化原因。
从体制上讲,60年来,中国的大学是作为一个意识形态衙门存在着的,衙门的原则自然是命令与服从,和大学应有的讨论与合作基本原则相差完全南辕北辙。因此大学里的官员说了算,当了官员(比如系主任)就可以通吃:最大的学术项目、所有的奖项、所有的话语权。教师作为政府职员,首要的任务是向上级负责、服从领导,自然对权钱都有切身的体会。这足以解释为什么中国大学里缺乏学院之间的联系与互动,因为实际上那是强权势力范围的谈判与对抗。
这个衙门就如同一切官营机构一样,需要有政绩的支撑。于是所有的教授都被要求有研究成果、有科研项目,就如同官营工厂里产业工人的劳动定额。没有成果与项目,就是交了白卷,没有津贴、没有奖金,甚至连工作岗位都可以被剥夺。记得去年在某个会议上说我从来没有申报过任何项目时,与会者一致流露出怜悯或讥笑的眼光,而我的下一句话:“难道进行研究就是为了金钱的报酬?自己画地为牢的为别人的思路打工?”会场上爆发的就是公然的嘲笑了。
文化上的因素也非常的重要。
我一直以为欧洲发展出来的一个文化传统是世界其他地方不存在的,就是任何事物都可以分解、划分为细密的步骤与程序,普通智力水平的人都可以循序渐进的按照这个步骤来掌握、发展这些事物。
中国传统教育就是强调自学的,重要的是“悟性”,没有悟性,你就永远学不好。对于普通智力的人应该如何引导,中国的教育往往是缺乏的。因为教育本身的目的就被认为是一种优秀人才的选拔,而不是广大的受众。
还有一个历史时期的因素也应该考虑。
现在大学里主力教授的位置是50、60年代出生的人群,而这个人群并没有接受过系统的初等、中等教育,即使是在大学的接受的较为完整的阶段,他们的老师也鲜有接受过完整研究生教育的历程,所以如何教研究生他们自己也是搞不清的。有的博导上课,就和给本科生讲课一样,开列不出什么书单资料清单,也不知道如何引导学生去发现问题。
很多理科的教授申请到了项目、有了经费,而作为最大的发包方——政府机构,并不懂得科研应该允许失败这个最基本的道理,只会一味的按照投入多少产出多少的最最庸俗的经济原理来考核。于是教授只好尽力而为,不断显示“阶段性”成果,即使影响了最终的成果的获得也只好这样应付。更多的是研究进入了死胡同,也只好尽量忽悠,甚至拿谎言大话来遮羞。另外,也有很多的教授知识严重的老化,对于课题的研究自己也是两眼一抹黑。只苦了那些为导师做实验做课题的硕士生博士生,只好尽力的“自学成才”,自己摸索了。
前一阵子某高校某教授被学生告发的事情闹得沸沸扬扬,又有某学校某教师因学生告发而被传讯(或被拘?)的传闻。
于是不少人都感叹又回到了30年前云云。
这个感叹大概是有点脱离实际的吧。因为提倡揭发、鼓励密告——告密是报告秘密的事情,实际上一般都是指是暗中告发的“密告”——一直是本朝特色,从来没有禁止、反对此类行为的说法,无论是制度还是宣传。比如本人在这30年里,从读书到教书,都曾有被密告的经历。自己知道的最近的一次,也不过就是两年前的事。有的造成很大的困惑(阻碍入学、提职),有的引起一般的困惑(领导找谈话),更多的是在事后得知,并没有什么很大的影响。
那么回到30年前呢?正如那位副统帅夫人说的“充其量坏不到哪里去”,时时给领导打小报告、密告一些身边人和事的人尽管到处都有,不过当时大多数人对之还是很鄙视的。
30多年前,我所在的那个单位里,不过300来个人员,有30多个四类分子“死老虎”,还经常的有人因为讲些犯忌的话被隔离审查的,有因为打点野鸡工、弄点风流事而被“办学习班”的,或者径直就送到文攻武卫指挥部去关押的。不过大多数工人师傅对于打小报告的人都非常的鄙视,把他们叫做“咬狗”。这也是一个消失了的词语,原来是指一起犯案的人为减轻自己罪过一味揭发滥咬他人来反戈一击,后来扩大到指汇报专业户。
记得当时我们小组有一个“特嫌”的师傅,我平时也都是叫“某师傅”的。不知谁汇报上去,说我这个学习组长立场不够坚定。领导找了谈话,要求站稳立场。被我的师父知道了,大骂了一通那个“咬狗”。然后教我说:“我都是喊他名字的,你不方便喊名字呢,可以叫他‘老某’的。”于是我就依计而行。小组里的其他师傅也都很赞同,那个师傅也很感激,小组里气氛更加融洽。
从当时单位里一般的风气来说,都是以“不当咬狗”为行为最低底线,平时议论人也都以此划线来评定人品。前几年看到《闻香识女人》,原来基本的道德底线中外都差不多哩。
本来一直“心理抵制”这个电影。凡是媒体上炒炒的厉害的,都怀疑是背景、后台、金钱势力作祟,总是不愿为之掏钱,最多买张盗版碟看看。
因为内子想看这个电影,于是找了家最便宜的影院去看了。
一开场,就有一个纸枷锁的戏,成为电影的一条主线。说梅兰芳的大伯为母戴孝穿黑、而恰逢太后寿辰要全体穿红,结果被戴了一个纸枷锁示众。
哈哈,蛮有意思的。
看下去吧,居然比想象当中好很多。黎明倒还真有点梅兰芳的样子,就是唱戏的身段之硬是扳不过来了。章子怡穿旗袍在镜头里跳进跳出的,倒也挺漂亮。戏的场面很小,基本都是室内场内院内的,看下去也不憋气。几个配角里最令人吃惊的,居然安排一个日本人田中隆一(马上下意识的想起关东军系统里最后以一场蹩脚兵变为天皇开脱战争责任的田中隆吉)角色,为梅兰芳的抗战拒演爱国义举做铺垫。那个帅哥演员蛮有意思,最后角色的下场也挺好,自己一枪了断,没有再让梅兰芳弄出一大段爱国口号来——现有的那个记者招待会已经是太俗套太那个了。
回来的路上在想,那个纸枷锁的线索不好再发展下去了。戏是在1945年抗战一结束就完,和那个霸王别姬不一样。那种纸枷锁是古代官府作弄人的,叫人戴上不准弄破,弄破了就重重处罚。这个电影里是说演戏就是戴上了纸枷锁,一戴上就要认真演到底。所以还让章子怡演的孟小冬来牺牲一回,不破坏梅兰芳的台上形象、让他尽心演戏——这实在是太胡说了,当时的时代里,有个小老婆是很能被社会接受的概念,而且当时的人也更能够接受台上台下两回事的观念。
真正的纸枷锁可不是心目中的台上“玩艺”,现实生活中的这样的纸枷锁后来太常见太普遍啦。即使梅老板本人,在后来的现实生活中戴了很长时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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